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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班申请没人批,工作照样做了
吴某按公司的要求加班,也提交了加班申请。公司没有实际完成审批。等他要求加班费时,这个没完成的手续反而成了拒付的理由。
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公布的这宗案例里,吴某在某医药公司工作,按公司安排每天早九点到晚九点、每周工作六天。他拿出了考勤、与领导及同事的微信记录、会议纪要。公司认可这些证据的真实性,仍坚持没有审批就不付钱。
争议走到这一步,其实已经很清楚:公司没有否认那些工作,却想用自己掌握的手续决定要不要承担费用。审批若真是为了控制加班,就应该在安排任务时发挥作用。任务照派、成果照收,事后才说程序没走完,这个缺口不该让员工填。
吴某请求支付5万元加班费,仲裁予以支持。公司不服起诉,一审判决与仲裁结果一致,公司没有上诉。
这份材料对准备维权的人有一个具体用处。别只保存晚间打卡截图,也要保留任务从哪里来、要求何时完成、交付给了谁的记录。在吴某的案件中,考勤、聊天和会议纪要相互印证,说明了单位安排加班的事实。即使内部申请没有获得批准,这些材料仍然值得整理、提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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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评论。 资料核对:2026年9月10日。315.li 个人运营、非官方。